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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以上继承案件涉及房产分割 |
房产继承,房产分割,继承 |
去年我省各法院公布661件继承纠纷判决 子女起诉要继承遗产的案例最多 七成以上继承案件涉及房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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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 汤洋)我省有71%的继承案件所涉财产为房产,除遗嘱继承按遗嘱进行分配外,有55%的判决分配方式为各继承人平均分配。 对中国裁判文书网2017年度我省各法院公布的661件继承纠纷判决书进行数据整理,得出相关结论。 沈阳大连继承纠纷较多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辽宁省继承案件有1175件,2016年有1990件,而2017年上升到2067件,继承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家庭、个人财富数量增加、财富形式日益多元化、家庭关系复杂化,这些共同导致遗产的范围及数量难界定。 继承纠纷发生率较高的地区为沈阳、大连,主要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这也与上述分析中提到的财富数量增加、财富形式多元化、家庭关系复杂化等因素密切相关。 继承案件中,有69%的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这与继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关系复杂、遗产标的额大以及案件事实复杂、诉讼程序专业化、财产形式越来越多样化等因素有很大关系。当然,这也与大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有一定联系。 子女起诉的案件占比较高 继承案件中涉及当事人数量较多,部分案件时间跨度久远,同一案件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多个法律关系的交叉。 统计数据显示,作为案件争议的原告,被继承人的儿子作为原告起诉的占第一顺位继承人总数的44.2%,女儿作为原告起诉的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26.1%,妻子作为原告起诉的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23.8%,丈夫作为原告起诉的占第一顺位继承人的5.9%。 由此可见,子女作为继承人起诉的案件占比较高,这也比较符合客观情况,因为遗产特别是房产权属为夫妻共有的情况居多,这种情况下夫或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一般不会要求分割遗产,但是子女往往会要求依法分割。 ■数据解读 25%遗嘱因违法等原因无效 随着大众思想观念逐渐开放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2017年有62%的被继承人留有遗嘱。 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是被继承人更愿意选择的遗嘱类型,所占比重合计达78%;另外,为保证遗嘱效力,越来越多的人会选择公证遗嘱的方式,其占比为17%;而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占比最少,分别为2%和3%。 我省去年发生的661件继承纠纷案件中,共有59份无效遗嘱,占总遗嘱数量的四分之一左右。遗嘱无效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因立遗嘱人法律知识欠缺致使遗嘱订立形式、程序、内容等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遗嘱自身无效;被继承人遗嘱能力问题,如无权处分其他人(主要是被继承人配偶)的财产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等。遗嘱无效后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这种情况导致的后果是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予以分割。 55%案件判财产平均分配 继承案件所涉及的财产类型中,有71%的继承案件所涉财产为房产。除房产外,银行存款、抚恤金等也是继承案件涉及财产的主要类型。同时可以看出保险、债权等财产形式也在争议的范围之内。 除遗嘱继承按遗嘱进行分配外,有55%的判决分配方式为各继承人平均分配,另外有9%的判决分配方式为当事人在诉讼案件中部分放弃继承,7%的判决分配方式为部分继承人多分,2%的判决分配方式为部分继承人少分或不分。 由此也可以看出,遗嘱虽然是财富传承工具之一,但其并不能够解决全部的诉求,需要多种工具组合才能实现定向传承的遗愿。 ■相关案例 夫妻俩只有一人留下遗嘱 遗嘱只有部分法律效用 沈阳男子老刘和老伴有一儿一女。 2005年,老刘的老伴不幸去世,剩下老刘一个人。2010年,老刘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儿子。2013年,老刘被检查出患有肝癌。老刘患病期间,一直是女儿在照顾他,让老刘很感动,重新给女儿写份遗嘱,指定房产由女儿一人继承。 老刘去世后,老刘的儿女各执一份遗嘱发生争执,诉讼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诉争房产是老刘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老刘遗嘱时老伴已经去世却没有立遗嘱。房屋一半归老刘所有,另一半作为老刘妻子的遗产由老刘和儿子、女儿共同继承,每人分得房产总额的六分之一。 2010年老刘遗嘱时,仅有权利处分自己三分之二房产份额。因此,女儿应得六分之五房产。儿子仅得从母亲继承而来的1/6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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