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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纠纷律师王勇是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功底扎实,为人诚信,待人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擅长主办:房产买卖、房产继承、房屋确权、房屋拆迁、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案件;并且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相当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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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你好,我是2013
[5-9]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
[5-9]您好,女方婚前父母
[5-9]你好,我家最近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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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在售楼处买了房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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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遭遇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才好?
房贷遭遇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当房贷遭遇离婚房产分割,很多人不禁要问,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在离婚时到底该如何分割呢?

如今,买房置业已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中之重,很多夫妻更是把房产作为结婚的条件。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却翻脸不认人,为了房产撕破脸的大有人在。而如果房产是贷款买的,纠纷就更难解决。那么,一般情况下,房屋在离婚时如何分割呢?

石锦双律师认为,原则上,婚姻法中规定经确定属于个人财产范围的房屋在离婚时仍然归个人,属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割为原则,同时照顾女方和抚养孩子的一方。具体到分割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分割协议;协商不成的才会诉至法院解决。

实际上,生活中无法协议分割房产的占大多数。这时,就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而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此,石锦双律师为我们选取了一些常见情形进行分析。

情形一: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石锦双律师认为,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情形二: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石锦双律师认为,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

情形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并且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属于谁呢,还贷部分又该如何处理呢?

石锦双律师认为,这个案例与前一个的区别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一个在婚前已经取得,这个是在婚后取得。依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当事人房屋物权公示的时间;但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是不动产物权人取得物权的时间,在认定事实方面应该以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为准。

登记属于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钱款不是婚后取得,也就是说,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的全部合同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所以说这促情况的房产仍然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的分割原则和方式与上一种方式是一样的。

专家寄语

“夫妻好比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一旦离婚,感情不再,能得到房产也算给自己一些安慰,但生活中遭遇的情形往往比较复杂。为了更好地防范纠纷,现石锦双律师就离婚房产分割中大家该注意的问题提供一些法律意见。

首先双方与其在离婚时为了查清购买房产的出资情况、确定房产的分配比例争得不可开交,全没有君子的风度,不如在购置房产时就提前做个“小人”,父母想单独为子女出资购买房产的,应当保留出资的证据,对自己子女单独赠与的意思表示可以公证;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子女在房产上的出资情况、占有份额、分配比例等事项。

其次,婚姻前的财产构成需要日常相关证据的保留完整,婚姻内的双方也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确定个人财产的范围及共同财产的按份共有份额。

最后,今天所说的都是在婚姻中,如何分割财产防止损失的“技术”防范措施,但再好的技术防范都不如“心防”,即坦诚的做人做事,让浓厚的亲情、感情成为家庭生活的大氛围、主旋律,心无旁骛的建设而不是防范,才是最好的“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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