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 ,房产证上写了我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有我的一半?大家顾问为您详细剖析房产的分配问题。 有不少刚需小年轻们在婚前自己一个人交的首付、签合同贷款买了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这样离婚时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这个问题主要考虑的是房产证的取得时间对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影响,说白了就是婚前婚后房产划分的标准。 婚前婚后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几种情况 01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取得房产证 情况:婚前自己按揭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后自己还款,房产证是在结婚后才取得的,产权证上只有自己的名字。
分析:结婚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表示买卖双方的交易已经基本达成,婚后取得产权证只是对产权的自然移交,并不影响房子的归属。只是在领取结婚证后,购房者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可以要求分割还贷部分。 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02 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 情况:结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婚前就取得了房产证,产权证上只有自己一人的名字。 分析:这种情况相对简单些,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房产并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房屋价值和产权的交割,即使离婚,对方也没有资格申请分割房产。 03 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离婚时还未取得房产证 情况:在结婚后跟妻子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是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分析:如果在还没有付清全部房款下离婚,根据《婚姻法解释(二) 》第 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也就是说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法院还不能判决房子产权归谁,只能根据当事人协商或实际情况判给使用权。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房产证加名后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产 在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可以享有部分房产的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虽然加名字的会有房产份额,但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婚前婚后房产认定、离婚房产分配比例都是由一定实际因素决定的。 婚前婚后房产认定标准和法院判决原则 婚前婚后房产的认定和分配比例,主要根据购房交易时间、结婚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综合因素判定。在实际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案件时,法院会以夫妻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协商不成的才会根据以上因素判决房子归属。 其 他 问 题: 新 婚 姻 法 中 关 于 离 婚 房 产 分 割 问 题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详见上文)。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消息来源:武汉房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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