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1、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何谓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 (1)有约从约。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⑤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⑥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⑦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一方毁损夫妻财产的处理措施: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毁损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二、如何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以及“如何处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了进一步认识。婚姻存续期间,除了一方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以及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等,还有一种情况也可以申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所以婚姻期间或者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分割,最好请专业律师帮忙,查清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争取自身的最大利益,从而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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