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继承指的是依照法律程序将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至继承人的行为。近年来由于房产价值高,房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那么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一、所有的房产都可以继承么?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很多父母会将自己的房子留给子女,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父母健在将房产赠与子女叫做生前赠与,不能叫继承。 另外,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或合法收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是需要分割之后才能进行遗产继承。而一切非法的财产都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我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现在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从法律上讲,公产房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之间存在某种脱节的联系,是一种不完整的不动产所有权,比如说,公产房的承租人可以通过租赁房屋获得一定的收益,其承租人的继承人当然也基于某种优先权继续获得房屋的租赁收益。 (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一般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并不在遗产范围,依法不能继承。 当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于公产房的继承问题出现较多的缓冲处理。现在许多认为公产房可以继承的人认为住房是父母的辛勤劳动挣下来的,住房就是“遗产”,当然可由继承人继承。此种要求虽不合法,却也符合我国现实的社会实际。
 (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实践中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来考虑,一般来说可以变更承租人。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从这些规定来看,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继承法》的规定来继承。但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二、网友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我家有一公房,承租人是我生母的名字,现在生母、生父都已去世,继母在居住,请问我有继承权吗?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房产继承专业律师解答: 针对你的问题“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我是这样认为的,所谓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继承人依据《继承法》规定,对死者财产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其中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房屋,但这里的“房屋”,是指所有权归死者所有的“私房”,包括产权房和以标准价购买并已办理产权证的公房(俗称房改房)。未购买并办理产权证的公房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是死者的个人遗产,自然不能继承。因此,公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房屋继承律师咨询:公房能作遗产继承吗?)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房屋租赁条例》中规定“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承租。”由此可见,所谓公房的“继承”,是指“继续承租”,并非《继承法》概念上的继承。两者之间存在最大的区别就是财产权利的继受人范围不同,私有房屋的继承人依据《继承法》的规定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及子女,继承人之间有争议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公有房屋的“继承”则是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及相关地方政策,第一顺序为在承租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对公房继续承租人有争议的,应当要求当地房管部门先行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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