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例。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解答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代理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业务,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承办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原告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判令何某2、何某3、何某1将xx市xx区xxx号楼x梯x室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朱xx名下;2、何某2、何某3、何某1承担朱xx支付的律师费39000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3、何某2、何某3、何某1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本院查明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 2014年6月14日,xx市xx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甲方)与被征收人何某2(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乙方被征收房屋全部实行产权调换,安置房的地点在xx2号楼408室、xxx号楼x室……。 2014年10月31日,何某2、何某3(委托人)与魏xx(被委托人)在xx市xx区公证处签订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人何某2、何某3系夫妻关系,在委托人就坐落于xx市xx区房屋所享有的权利范围内,因委托人事务繁忙,特委托魏xx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领取并保管土地房屋权证、代为缴纳相关税费;代为出售上述安置房,代为选定买方并与其商定房产交易价格、房款支付方式、房产交付等,代为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代为与买方到xx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上述安置房的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代为收取房款及其他款项;……。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2015年5月7日,受托人魏xx代何某2、何某3与买受人朱xx、居间人xx房产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地产居间合同》,合同约定:委托标的坐落于xx市xx区,购房总价款为114万元,买受人向居间人支付中介费2万元及代办费800元。同日,受托人魏xx代何某2、何某3(甲方)与买受人朱xx(乙方)签订了《房产预约买卖合同》,合同约定:1、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xx市xx区的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91平方米;2、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购房总价款为为114万元;3、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整;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上述购房款分四次支付给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何冲抵首期购房款。乙方于2015年5月29日前(含定金公证委托办理当日)向甲方支付首期款人民币94万元整,乙方于2015年7月29日前向甲方支付部分款10万元整;5、一手产权证办至甲方名下30日内,甲方必须通知乙方办理产权过户,待乙方办理二手产权过户当日应付余款10万元;6、甲方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上述房产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并配合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应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承担过户费用;7、办理甲方名下的一手产权证及乙方名下的二手产权证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或予以协助,并保证于一手产权办出后30日内去办理二手产权过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产权过户拖延的,每拖延一日,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0.05%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一手产权办出后50日内仍无法过户,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立即返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及赔偿违约金228000元整;8、补充约定:甲方代理人魏xx在与乙方办理公证委托当日和二手产权交易过户当日,必须无偿全力配合办理及提供原产权人夫妻二人相关资料等,否则乙方有权追究代理人法律责任。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涉诉,守约方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2015年5月7日,朱xx委托案外人曾祥锋通过尾数6691的银行账户向魏xx转账50000元购房定金。2015年5月8日,朱xx委托案外人周xx通过尾数2156的银行账户向魏xx转账50000元购房定金。魏xx出具《收据》一张,载明“兹收到朱xx购买xx市xx区房产的购房定金拾万元整。”2015年5月29日,朱xx通过尾数8779的银行账户向魏xx转账840000元的购房首付款,同日魏xx出具《收据》一张,载明“兹收到朱xx购买xx市xx区房产的购房首付款捌拾肆万元整。”2015年7月27日,魏xx出具《收据》一张,载明“兹收到朱xx购买xx市xx区房产的购房款拾肆万元整。”2016年9月5日,xx市xx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甲方)与被征收人何某2、何某3、何某1(乙方)再次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除被征收人处列明何某2、何某3、何某1三人与前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不一致外,其他协议内容与2014年6月14日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一致。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另查明: 1、2015年5月29日,朱xx自收房之日起居住至今。2、朱xx为本次诉讼支出律师费39000元。3、何某2提交《房产买卖协议》一份,载明:2014年7月30日,何某2(甲方)与于xx(乙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一份,约定:甲方同意将坐落于xx市xx区的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于协议签订之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5万元,于2014年5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5万元、于2014年9月15日之前支付3万元、其余于一手产权证办理当日支付等。何某2拟证明,案涉房产所有权人为案外人于xx,何某2、何某3、何某1非本案适格被告。4、案件审理过程中,朱xx提出保全申请,并已交纳保全费5000元。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本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何某2、何某3与朱xx签订的《房地产居间合同》、《房产预约买卖合同》,魏xx作为何某2、何某3的代理人,有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为证,上述合同对何某2、何某3产生法律上之约束力。上述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上述合同对何某1是否产生法律上之约束力。何某1在讼争合同签订之时为不满十周岁之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何某2、何某3作为何某1的法定代理人,且案涉房产为拆迁安置房,双方合同签订之时的拆迁协议载明的安置对象仅记载何某2、何某3,朱xx有理由相信何某2、何某3有权代为处分何某1共有之房产份额部分,何某2、何某3、何某1以委托书及房产买卖合同未列明何某1之名字而主张对何某1不产生法律之约束力,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根据查明的事实,朱xx已实际支付绝大部分购房款并实际占有案涉房屋,何某2、何某3辩称不知情与常理及事实相悖。朱xx请求何某2、何某3、何某1将xx市xx区xxx号楼x梯x室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朱xx名下,有相应的合同及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朱xx还请求何某2、何某3、何某1支付律师费39000元,有相应的合同及事实依据,依法予以支持。朱xx还请求何某2、何某3、何某1支付保全费5000元,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依法予以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何某2、何某3、何某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xx市xx区xxx号楼x梯x室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到朱xx名下;二、何某2、何某3、何某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朱xx律师费39000元;三、何某2、何某3、何某1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朱xx保全费5000元。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二审裁判结果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何某2、何某3、何某1对一审认定二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被征收人不一致有异议外,其他事实无异议,对于双方无异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委托书、合同对何某1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讼争房屋权利人系何某2、何某3、何某1,何某2、何某3公证委托魏xx出售讼争房屋时,何某1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何某2、何某3作为何某1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理何某1实施公证委托行为,何某2、何某3公证委托行为对何某1发生效力。之后魏xx代何某2、何某3与朱xx签订的《房地产居间合同》、《房产预约买卖合同》亦对何某1发生效力。讼争房屋的交易价格,符合当时市场交易价格,何某2、何某3代为何某1处分财产,不存在不当处分何某1财产的行为,讼争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履行。何某2、何某3、何某1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解答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代理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业务,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承办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济南房产买卖合同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济南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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