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买卖纠纷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买卖纠纷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原告诉称 原告A起诉称:我在朋友介绍下,欲购买被告的一处房产,当时我方和被告方约定,房屋总价款为50万元,我支付定金5万元,被告不得再将房屋卖给别人,若违反约定,将双倍退还定金。现在被告方反悔,不把诉争房屋卖给我了,我要求支付违约金未果,所以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我双倍定金。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被告辩称 被告许先生答辩称:原告和中间人见我妻子好说话,以诱导的方式让我妻子签订协议,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房价购买诉争房产,且诉争房产登记在我名下,我妻子没有经过我同意,便擅自出售诉争房产,所以原被告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买卖纠纷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法院查明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B和C是夫妻关系,B名下有一处房产,B常年在外地工作,原告A和被告C在中间人介绍下,C与以自己的名义与原告A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被告A出资50万元购买诉争房产,A先支付5万元定金,C收到定金后,不得再将诉争房屋卖与别人,如果违约,将双倍退还定金。后C将此事告知B,B见出售价格远远低于市值,便不同意出售诉争房产,后找到原告A协商,A要求双倍退还所交定金,B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A诉至法院。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买卖纠纷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律师|房产买卖纠纷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协议未经权利人追认协议无效律师点评 本案中诉争房产登记在B名下,B和C是夫妻关系,诉争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共同财产的概念只在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方面起作用,本案并不涉及婚姻法相关法规,所以尽管诉争房产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适用于解决本案的纠纷关系,本案涉及的是法律规定的无权处分问题,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C作为B的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身份出售诉争房产,但是C出售诉争房产必须经过B同意,如果未经B同意就擅自处分,且事后也得不到B的追认的话,则不能构成表见代理,事实上,C出售诉争房产,B并不同意,所以C无权处分诉争房产,所以C和原告A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原告A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