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的所有权纠纷 导读:济南房屋买卖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的所有权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调查有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房屋买卖律师参加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的所有权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确认买卖房屋的所有权纠纷(一)XXX市XX区(涉诉房产)于1996年9月5日登记至B名下,建筑面积60.85平方米,购房性质为内销商品房。2002年2月8日,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B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吊销其营业执照。至本案一审庭审之日,B尚未注销登记,其工商登记信息显示C系其股东,出资比例为70%。(二)A提交了B与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B出具的收据。该合同约定:B将涉诉房产转让给A,交易价格为15万元,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A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部价款;B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涉诉房产交付A(A已在使用);A应自行负责办理涉诉房产所需的一切手续。B出具的收据落款时间为2002年9月3日,载明收到A交来的涉诉房产购房款现金15万元。 A主张上述合同签订于2002年9月3日。A另提交了物业管理费清单、银行流水清单、收费通知单,拟证明其一直占有、使用涉诉房产并支付物业管理费。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确认买卖房屋的所有权纠纷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确认A、B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A对位于XXX市蛇口工业区XX阁住宅(面积60.9平方米)拥有所有权,B、C连带将争议房屋所有权过户至A名下;2、诉讼费由B、C连带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确认买卖房屋的所有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B于2002年2月8日被吊销营业执照,应依法进行清算,其于2002年9月3日与A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涉诉房产转让给A,属于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在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B的资产只能通过清算程序进行处理,A与B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对B资产的处分,无证据显示该处分行为经B的清算程序、对A享有的权益进行确认等法定程序。综上,A的诉讼请求缺乏理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及确认买卖房屋的所有权纠纷据此,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百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A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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