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 导读:济南房屋买卖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调查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房屋买卖律师参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2001年11月6日,第三人C(乙方)与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甲方)签订协议书一份,内容为: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小区**号楼配套费问题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负责交付**小区**号楼东单元12户钥匙,中单元东户3楼、6楼2户钥匙;2、甲方负责为乙方24号楼36户用户办理水、电、暖、煤气配套;3、现乙方已全部结清甲方24号楼工程所有配套费。乙方负责交付甲方6万元,同时甲方为乙方24号楼36户用户办理完房权证并交付乙方。4、本协议自盖章后生效。协议签订后,第三人将协议第一项中约定的14户房屋交付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由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对外出售,现该14户房屋已出售完毕,并办理了产权登记。剩余的22户房屋由第三人在单位内部进行出售,原告系24号楼2单元1楼西户的购买者。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案涉房屋至今未能办理初始登记。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B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二、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另查明,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成立于1988年,1991年3月5日,XX县编制委员会作出XX编发(1991)01号《关于调整部分机构设置的通知》,撤销XX县房地产管理所,建立XX县房地产管理局,暂与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全县房地产行政、行业、产权产籍、市场管理和房产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和房地产经营活动。 2004年,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成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化企业,按照济政发(2002)19号文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进行了改制。《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第五条改制形式的主要内容为:国有资产一次性退出,本单位职工自愿入股(全部为职工个人股,由企业职工内部认购),股东以出资额对企业负有限责任,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2004年3月24日,XX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出XX体改字(2004)7号《关于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该批复的第五条内容为“原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及相关担保责任由改制后的新公司承担”。基于上述改制文件及精神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XX县房地产管理局脱钩,成立为B。 裁判理由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被告B是否有义务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对此本院认为,办理房产产权登记系开发商应尽的义务。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与第三人C之间的内部事宜,并不能免除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为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且2001年11月6日,第三人C与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明确约定,“**小区**号楼”办理房权证的义务由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被告B系在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与原综合开发公司之间是一种承继关系,因此原XX县某某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应当由被告B承担。故原告要求被告B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屋买卖律师谈房屋买卖纠纷诉协助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B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A办理“XX县XX街道**小区**号楼2单元1楼西户”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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