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 导读:济南房产买卖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调查有关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房产买卖律师参加房产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A等四人申请再审称:(一)A等四人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D收取了案涉房屋的售房款,且D多次予以承认。二审判决认定D未收到售房款,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有新证据证明D收取案涉售房款,足以推翻原审判决。(二)A等四人已经举证证明D收取房款,而D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售房款返还给G,应当依法承担还款责任。二审判决推定双方之间的售房款已经结清,举证责任分配不当。D应对其主张的已经与G结清债务承担举证责任。(三)原审法院程序违法。一审法院错误认定A和B无权主张案涉债权,但没有裁定驳回二人的起诉,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对此未予纠正,程序违法。B向一审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一、二审法院未予准许,程序违法。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D提交意见认为,D支付了案涉房屋的购房款,再审申请人并无证据证明G支付了案涉购房款。C、D在明知诚实守信重要性的情况下,作出《承诺书》《声明书》,确认D与G之间的钱物结算两清。七年后其二人再次出具《声明书》,否定之前认可的内容,系为不法利益作出的虚假陈述。D从未认可自己收取了售房款,案涉房款已经与G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结清。再审申请人仅凭其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履行合同记录,不足以证明D负有交付售房款的义务。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综上,请求驳回再审申请。 A等四人向本院申请再审时,提交了(2019)XX01民终10453号案件的一、二审判决作为新证据,拟证明D存在恶意串通损害G利益的情形。D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不予认可。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本案系再审审查案件,应当围绕A等四人提出的再审事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 一、D应否向A等四人返还售房款。首先,原审法院查明,C、D曾于2006年12月14日和2007年5月25日出具《承诺书》和《声明书》,明确声明根据G生前讲述和C、D了解的实情,D与G之间合作投资房屋买卖生意,双方之间钱款已经结算清楚,C、D愿为上述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之后,C、D又于2013年11月5日出具《声明书》,主张其二人之前作出的《承诺书》《声明书》内容不属实。因C、D并未实际参与案涉房屋买卖事宜,在C、D已经认可从其父亲处了解到G与D之间钱款已经清算完毕的情况下,再次作出相矛盾的声明,但又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仅凭C、D嗣后作出的《声明书》,不足以证明A等四人的主张。其次,根据原审查明的事实,A等四人提交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留存的《履行合同记录》,虽载明已经全额收到房款,但并未载明具体的收款人。一审庭审中,D主张其与G曾合作购买和出售多套房产,并未明确认可已收取案涉房屋售房款,且因双方之间合作购买和出售的房产不仅限于本案所涉房屋,A等四人提交的房管局交易记录仅是G与D等人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的部分情况,不能完整反映G与D等人之间的经济往来状况。A等四人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D应当向其返还案涉房屋售房款及具体金额。此外,即使D已收到售房款,已经生效的(2013)XX高法民一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查明,购买案涉房屋的款项均是从D的账户支付,而A等四人并未举证证明该款项系G支付给D。综上,原审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诉辩主张、举证情况、房屋购买和出售价格以及G多年未向D主张权利等情况,对A等四人提出的要求D返还售房款的主张未予支持,并无明显不当。A等四人向本院提交的另案判决中的讼争房屋与本案无关,不能证明本案中D存在恶意串通、虚假陈述的情况,不足以推翻本案原审判决。A等四人的此项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二、二审法院是否存在程序违法。A等四人提起本案诉讼后,D曾抗辩A等四人作为原告不适格。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均认为A等四人提起本案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但因A等四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一、二审法院对于A等四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并不存在一审未驳回起诉、二审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B向一审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未被采纳,其并未就此提出上诉,也未向二审法院申请调查取证。A等四人关于二审法院程序违法的申请再审理由,亦不能成立。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买卖律师谈济南房产买卖返还售房款纠纷,综上,A等四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A、B、C、D的再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