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 导读:济南股权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调查有关股权纠纷案证据,济南股权纠纷律师参加股权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2014年1月25日,B将10万元汇入A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28********(系王某账户),2014年4月份王某将该款转至A账户内;2014年6月19日B通过本人银行账户将7万元转至A账户6228********内;2014年10月14日,B将现金3万元借给A;上述共计20万元。A对上述款项均不认可。庭审中,B提供了其妻子季云与A2020年3月14日电话录音,A在录音中承认向B借款20万元的事实,A亦承认该电话录音系B妻子与A之间的电话录音,故一审法院对B提供的电话录音予以采信。 裁判理由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合法的借贷关系依法应予以保护。现B主张于2014年1月25日、6月19日、10月14日分别借给A10万元、7万元、3万元,上述借款共计20万元。关于2014年1月25日借款10万元的问题,B主张该款系按照A的要求汇入了指定人案外人王某的账户6228********内,虽A对此不予认可,称并未要求B将该款汇入案外人账户内,A与案外人王某之间亦存在业务关系,互相间来往款项正常,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案外人出庭证实在B转款前,A告知其有B的10万元汇入其账户,案外人已于2014年4月9日将该款汇入A账户内;关于2014年6月19日B直接汇入A账户内7万元的问题,B主张系A向B借款,A承认确收到该款,这是B入股成立公司的钱,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该款A实际已收到;对B所述经银行转账给A共计170000元及借给A的现金30000元这三笔款项,在B之妻与A的电话录音中,A承认借款200000元的事实存在,虽A庭审中予以否认,但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实,故就B要求A偿还借款200000元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股权纠纷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被告A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B借款人民币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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