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 导读: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案例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工程款纠纷款纠纷案证据,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参加建设工程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案例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二原告系夫妻关系且为XX市XX新区XX16号楼XX单元1层2号的业主。2023年5月12日,原告与D签订《XX省室内住宅装饰装修基础部分施工合同》,约定由D为原告装修上述房屋,价款116975元。同日,原告还与被告E签订《装饰材料代理购买委托协议》,约定由E代理原告购买上述房屋的装修材料并收取代理服务费。上述两份合同中均记载由肖F为房屋装修设计师。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D转款35093元,向F装饰公司转款98408.46元。2023年5月26日,原告B与被告D签订《工程合同书》,约定由D为原告房屋施工采光井、支挂楼体、花园硬化、室内拆除及砌筑(依据设计师图纸施工,按照实际发生量结算),具体包括负一负二砌筑、室内砖墙拆除、飘窗拆除、采光井扩大、南入户新建楼板、地下室混凝土浇筑等。合同暂定价225000元。其后,原告微信建立XX16#212土建施工群,群内有二原告、设计师肖F、D、F装饰公司、D的工作人员等共10人。2023年5月28日,被告D进场施工负一层部分。2023年6月3日,设计师肖F在工作群中发送设计图纸,图纸中有对西侧承重墙的开口。被告D于当日将房屋西侧承重墙拆除用于挖土施工。 2023年6月17日,原告又与被告D签订《工程合同书》1份,约定由被告D为原告施工房屋西侧井负二层工程,具体为地下室保护墙砌筑、地下室地面垫层、支楼板等,合同暂定价160000元。此时,被告D继续为原告施工地下室的工程。2023年7月8日,原告接到被告C的通知,原告称此时得知被告D将西侧承重墙开口。2023年7月17日,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F局XX新区F分局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原告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23年7月21日前对房屋恢复原状。2023年7月24日,原告与XXF启程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装饰公司)签订土建施工恢复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F装饰公司施工拆除的承重墙恢复工程,具体包括地面打桩、负二墙体恢复、抹灰、地下车库大白、墙体拉筋处理、外下水加固保护、防水等,价款80000元。现拆除的部位已恢复完毕,原告向F装饰公司支付工程款80000元。另,原告意欲施工的负一负二地下室砌筑等施工项目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告C系案涉房屋的物业服务单位,日常负责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等。A、B向一审法院的诉讼请求为:1、要求解除与被告D签订的《工程合同书》;2、要求解除与被告D、E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返还装修费133501.46元;3、要求被告D、D、E赔偿损失22.2万元及利息;4、要求被告C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理由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案例原告与被告D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其施工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行政F部门要求恢复房屋原状,故原告继续施工无法律依据,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原告要求解除与被告D签订的两份施工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施工合同解除后,原告所要履行的装修合同和装修材料购买协议亦无履行必要,故原告要求解除并返还费用于法有据,应于支持。关于本案被告D拆除承重墙的问题,一审法院认为,二原告系案涉房屋的业主,被告D系承揽原告工程的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双方在发、承包工程的过程中,均应对施工行为的合法性负责。被告D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有无原告或其他方的指示,均不应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被告D对拆除承重墙有过错,应当予以赔偿。原告作为房屋业主,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在施工现场疏于管理,未及时阻止违法施工行为,本身亦存在过错。原告恢复承重墙费用80000元有施工合同、维修明细以及付款凭证,一审法院予以确认。被告D承担70%赔偿责任即56000元。关于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12.1万元、工期延误损失2.1万元,因未提供证据证明,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被告C的责任,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C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之行为,未证明C有侵权之行为。故原告要求被告C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案例法院判决:一、解除原告A与被告D签订的《XX省室内住宅装饰装修基础部分施工合同》;二、解除原告A与被告E签订的《装饰材料代理购买委托协议》;三、被告D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返还原告A装修款35093元;四、被告E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返还原告A装修款98408.46元;五、解除原告B与被告C签订的两份《施工合同书》;六、被告C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赔偿原告B工程款56000元;七、驳回原告B、A其他诉讼请求。 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谈解除装修工程款纠纷合同返还装修费纠纷案例--在工程款纠纷款纠纷案件中,如遇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济南工程款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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