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 导读:济南合同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案证据,济南合同纠纷律师参加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诉讼。以下是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2017年,A经人介绍认识C,C向其介绍了XX车房投资项目。2018年1月18日,A通过民生银行将59700元转入C账户,C向A出具收到条,内容为“今收到AXX车房项目款¥5.97万(伍某柒佰元),三单”。同日,C将该笔款项转入XX某某控股有限公司账户,并将A投资该项目的情况告知了该公司车房投资项目负责人。此后,A通过微信询问C是否有合同,C回复有合同。2018年1月29日,A再次通过微信询问C合同什么时候邮寄,C回复“合同到XX了,那边发给我得2-3天”。此后几天,A和C通过微信沟通了邮寄合同相关事项。2018年2月4日,A给C回复“合同收到了”。同年2月28日,C通过微信给A转账2000元,称这是投单的奖励,A收下该款项。后因XX惠项目被查封叫停,A投入的该笔款项未收回。B、A曾先后于2023年10月、2024年7月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C返还该笔款项,因B、A未按时缴纳诉讼费,两案均按撤诉处理。后B、A再次起诉至一审法院,产生本案诉讼。原审原告B、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C返还B、A委托投资款59700元及利息(利息以597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即LPR计算);2.C承担诉讼费用。一审庭审中,B、A放弃利息的主张。 裁判理由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C提交的证据能够证实在收到A的该笔59700元投资款项后,及时转入了XX某某控股有限公司账户,并告知了公司项目负责人员,后又将投资合同以邮寄方式交付给A,并给A发放了投资奖励款2000元。现B、A主A超收到款项后未进行任何投资,将款项占有己有,无任何事实依据,对B、A要求C返还投资款59700元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C的抗辩理由成立,一审法院予以采纳。 裁判结果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谈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返还委托投资款及利息,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的规定,判决:驳回A、B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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