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我要咨询 最新文章 房屋买卖 房产继承 房屋租赁
购房定金 离婚房产 房屋拆迁 房产抵押贷款 成功案例 法律法规

滚动公告
济南市房产纠纷律师王勇是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功底扎实,为人诚信,待人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擅长主办:房产买卖、房产继承、房屋确权、房屋拆迁、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案件;并且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相当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王勇律师咨询电话:13573782679,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供求信息

文件下载

访客留言
[5-9]我朋友已购得小产权
[5-9]你好,我是2013
[5-9]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
[5-9]您好,女方婚前父母
[5-9]你好,我家最近被卫
[5-9]您好!我想咨询下我
[5-9]面签失败,贷款申请
[5-9]我名下无房产,别人
[5-9]在售楼处买了房子交
[5-9]你好,我这边售楼处
[5-9]男方婚前付了个首付
[5-9]你好,我买的万科的
[5-9]律师老师您好,我想
[4-29]母亲欠房款不给怎么
[4-29]夫妻双方买了一套房
[4-29]交了订金2万签订金
[4-29]商家收取定金,没有
[4-29]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
[4-29]你好,我这边售楼处
[4-28]我购买了一套精装修
我的链接
·济南市建筑工程专业律师武丹
·济南继承专业律师
友情链接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

   导读: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原告系XX市某物业服务单位,被告系原告物业服务小区业主。原告与XX市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承包协议》。原告依照物业承包协议,对业主服务后,依法收取业主服务费,收费标准:住宅每月1.2/平方米、商铺每月1.5/平方米、写字间每月2.3/平方米,被告商铺面积分别为183.58平方米、207.09平方米、236.79平方米,总计627.46平方米,2022116日至202496日被告拖欠物业费20706元未付,原告主张19941元。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19941元、滞纳金2058元,共计21999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原告B作为XX市某物业管理单位,实际履行了主要的管理义务,被告作为该小区的业主接受了原告的服务,且与原告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被告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之规定,故该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被告给付19941元物业费是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置,该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主张滞纳金一节,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目的是督促义务方适当履行义务,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因此,本案合同中约定的滞纳金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由于原告所提供的物业服务仍有改善空间,且按原告所主张的计算方式违约金过高,而物业公司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数额,对原告主张的滞纳金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B2022116日至202496日物业费19941元;二、驳回原告B的其他诉讼请求。


相关信息: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支付物业费
分享到:
版权所有:联系我们-新盛娱乐游戏有限公司15559858555(在线客服)   单位地址: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王勇联系电话:15559858555 传真: Email:13573782679@163.com
浏览次数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