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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纠纷律师王勇是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功底扎实,为人诚信,待人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擅长主办:房产买卖、房产继承、房屋确权、房屋拆迁、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案件;并且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相当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王勇律师咨询电话:13573782679,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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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返还欠款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返还欠款

 

导读: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给付继承的车辆价款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调查有关给付继承的车辆价款纠纷案证据,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参加给付继承的车辆价款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给付继承的车辆价款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返还欠款,AC2010914日登记结婚,于2017822日协议离婚。2018429C去世。2016321CB借款,并向B出具借条,借条载明:“今借B现金6,000元正(伍仟元)正”。2018316AC对上述借款及利息通过结算确认为7,260元,C重新出具借条载明:“今借B现金7,260元(柒仟贰佰陆拾元)正,10%利息”。未约定还款时间。因本案诉争债务,B到一审法院起诉C之子D(案外人),要求法院判令D返还借款7,260元及利息740元,共计8,000元,一审法院于2019220日作出(2019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确认初始借款金额为5,000元,2018316BC通过结算确认最终借款金额为7,260元,并判决:“被告D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在其继承C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原告B借款7,260元及利息(以7,260元为基数给付自201831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后该案判决发生法律效力,B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了解,D至今未向B履行(2019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返还欠款,根据B的诉讼请求及其陈述的事实与理由,本案案由应确定为民间借贷纠纷。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本案诉争的CB所借款项已由一审法院生效的(2019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所确认,故对本案诉争借款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因C已于2018429日死亡,B曾于2019年起诉C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儿子D(案外人),诉请D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案号为(2019XX民初XX号﹞,虽然一审法院作出(2019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判令D在其继承C的遗产范围内偿还B借款7,260元及利息,但D至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而本案中,AC2010914日登记结婚,2017822日协议离婚,本案诉争债务初始借款5,000元的借款时间是2016321日,发生在AC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并未超出家庭生活支出范围,C2018316日向B出具的借条,是对2016321日初始借款5,000元的对账和再次确认,实际为同一笔借款,B解释2018316C出具的借条,加上了利息,经计算,B的解释合理,故认定,本案诉争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C已经死亡,A应对本案诉争借款承担还款义务,B主张的利息,利息以7,260元为基数,自201831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符合双方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故对B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虽然A对借条内容及借款事实不予认可,但并未提供相关证据推翻本案诉争借款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故对A的抗辩主张不予采信。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民间借贷纠纷返还欠款,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A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B借款7,260元及利息(以7,260元为基数,自20183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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