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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纠纷律师王勇是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功底扎实,为人诚信,待人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擅长主办:房产买卖、房产继承、房屋确权、房屋拆迁、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案件;并且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相当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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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

 

导读: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王勇电话13573782679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调查有关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案证据,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参加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诉讼。以下是济南房产继承纠纷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2018年,原告范xx母亲韩xx(已故)承包了XXXXXX村村委8块土地,总面积31.72亩,其中地名为“XXX”的基本农田四至为,东以田垄为界临沟渠、南以田垄为界临坎、西以田垄为界临沟渠、北以田垄为界临沟渠,面积3.94亩。202457日,XXXxx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载明“兹有我村村民韩xxXXX口粮地3.94亩,于2021高标准农田整治及修路一条,韩xx20242月死亡,韩xx与范XX、范XX、范xx系母子关系,范XX患有精神疾病,由其弟范xx监护,范XX系招女婿,不在其家中参与遗产分配,韩xx家中析产时,韩xx由范xx抚养并继承其遗产,范xx与其母韩xx共同生活时,该宗土地一直由范xx耕种至今,土地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2024412日,我村村民范xx、范xx父子违规开荒树地,导致韩xxXX口粮地无地可耕,无路可走,现有韩xx儿子范xx代理起诉。”2024927日,XXXxx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载明“兹有我村村民范xxXXX耕种土地3.94亩,东至XXX沟渠,西北至长桥沟渠,南至高坎,2024412日,该土地让范xx和范xx父子在范xx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东面部分土地以及进土地路面全部毁坏(2米深坎)致使范xx耕种无路可走,剩下的土地也无法耕种,导致荒废。”1982110日,被告范xx取得地名为“XX”面积8亩的XX地(自留山)使用证。该使用证中没有四至范围。经原审实地勘察及与XX村村委主任及村民调查了解,被告铲平的土地在原告承包地XXX”的东面,铲平的土地东边界线临沟,该沟地名为“XXX”。地名为“XX”的沟在“XXX”的北面。范xx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依法判令二被告将原告位于XXXXXX村地名为XXX”的耕种地进行修复;并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为8000元;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本案争议焦点为一、被告的行为是否造成对原告物权的侵害;二、被告的行为是否给原告造成损失,损失如何认定。关于焦点一。原告持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争议土地XXX”的四至为东以田垄为界临沟渠、南以田垄为界临坎、西以田垄为界临沟渠、北以田垄为界临沟渠。被告范xx主张其在“XX”有树地,并提供地名为“XX”面积8亩的XX地(自留山)使用证,但该使用证未载明四至,且根据村委出具的证明及向村委主任和村民的调查情况,“XXX”东(被告铲地方向)所临沟渠地名为“XXX”,而非“XX”。被告无证据证明其在“XXX”东(被告铲地方向)拥有合法承包的土地。经原审实地勘察,结合村委会证明,可以认定被告的铲地行为破坏了原告原有通往其承包地的道路,且原告无其他路径可通往案涉土地。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原审认为应由被告在其铲地方向即“XXX”东面为原告修建一条1米宽的通行道路,保障原告可以通往其承包地进行耕种。关于焦点二。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不能通往其承包地进行耕种,土地荒置造成损失是事实。原审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酌定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0元。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告范xx对原告的物权造成侵害,故被告范xx不应当承担责任。

裁判结果

济南房产继承律师谈物权保护纠纷赔偿经济损失,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判决:一、被告范xx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在其铲平的土地上修建一条通往原告范xxXXX”土地的道路(宽1米);二、被告范xx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范xx经济损失5000元;三、驳回原告范xx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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