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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产纠纷律师王勇是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功底扎实,为人诚信,待人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擅长主办:房产买卖、房产继承、房屋确权、房屋拆迁、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纠纷案件;并且精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具备相当丰富的执业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
王勇律师咨询电话:13573782679,地址:济南市经七路758号连城国际大厦A座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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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我朋友已购得小产权
[5-9]你好,我是2013
[5-9]通过中介买了二手房
[5-9]您好,女方婚前父母
[5-9]你好,我家最近被卫
[5-9]您好!我想咨询下我
[5-9]面签失败,贷款申请
[5-9]我名下无房产,别人
[5-9]在售楼处买了房子交
[5-9]你好,我这边售楼处
[5-9]男方婚前付了个首付
[5-9]你好,我买的万科的
[5-9]律师老师您好,我想
[4-29]母亲欠房款不给怎么
[4-29]夫妻双方买了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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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
[4-29]你好,我这边售楼处
[4-28]我购买了一套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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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救济(三)

济南建设工程律师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救济三)

                          ——建设工程法律知识系列

二、举证责任内容。1、损失应限于实际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2、对方当事人存在过错。故意一方承担比例高于过失一方,过错是造成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承担责任比例高于另一方,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故意订立无效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应当自己承担。实践中,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订立的无效合同,过错一方主要是承包人;必须招标未招标订立的无效合同,过错一方主要是发包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责任。3、损失与过错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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